的通知》(教学〔2023〕2 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4〕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按照《上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 />


    kaiyun开云·体育(China)官方网站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 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4〕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按照《上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执行政策程序、择优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招生、调剂、复试工作。


    三、调剂工作要求

    我院接受调剂申请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085400

    电子信息

    微机硬件及软件(包含8086和C语言)

    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A、符合2024年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研究生招生考试分数线要求,身体健康,无违纪历史及学术不端行为。

    B、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并按照学校要求提交调剂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四、复试时间、组织形式及方式

    1、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安排如下: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笔试和面试纪律按照考场要求执行。

    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如有最新通知,我院会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大家。若复试当天直至小组复试结束因考生原因无法进行复试的,视为考生放弃复试,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五、复试流程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等具体内容见学院官网上发布的《中欧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六、参加复试考生的确定方式

    按考生初试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七、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

    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的提交时间及要求以复试小组通知为准,请务必按照复试小组的要求提交至指定邮箱。

    资格审查内容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请每位考生提交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XXX专业+姓名+准考证号,PDF文件内容按以下各项顺序排列: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如遗失,则需提交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和骑缝章的户籍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2、学籍学历审查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如遗失,则需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②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交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毕业证书原件或结业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如遗失,则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报名前于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3、在读研究生报考,需提交由在读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交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5、《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请交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

    6、个人简历(附照片)。

    7、本科阶段所有课程成绩单。

    8、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摘要。

    9、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10、本科阶段获奖证书。

    11、本科阶段科研成果情况(论文、专利等)以及所从事的科研项目、创新项目、竞赛等能体现个人动手能力的研究成果名称、所承担工作简介、成果图片等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注:内容精简,重点突出。)

    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提交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八、申诉: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 021-66136112

    电子信箱:wangling@shu.edu.cn, zhouyi1027@shu.edu.cn, xinhualiu@shu.edu.cn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kaiyun开云·体育(China)官方网站网站相关通知。


    kaiyun开云·体育(China)官方网站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7日